IAEA批准日本核污水排海計劃 擬最快8月排放入海

日本預計在年中排放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含氚廢水,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4 日批准,並指出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FDNPS)先進液體處理系統(ALPS)處理水排放入海的計劃符合 IAEA 的安全標準,表示福島第一核電站處理水分階段排放入海對人類與環境的輻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綜合《日本經濟新聞》、共同社等媒體報導,4 日,IAEA 總幹事格羅西前往日本首相官邸,會晤首相岸田文雄,並向其提交排海計劃評估的最終報告。

報導指出,IAEA 此前已就各項課題公布中期報告,認為東電對排放設備采取了切實的預防措施,並制定詳細的輻射影響評估方案。

因此儘管亞洲鄰國強烈抗議,日本也朝向釋放廢水的方向邁出關鍵一步。

近日,有韓國媒體報導指出,匿名人士爆料,日本政府私下提供約 100 萬歐元給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為提前獲取福島核污染水處置技術工作組最終報告草案,並提出實質修改意見,影響最終報告結論。

4 日,岸田文雄在自民黨高層會議上表示,將舉政府之力確保安全性和做好形象受損對策,並向當地及國際社會就排海計劃進行細致說明。

岸田文雄承諾,日本將繼續以高透明度,向日本民眾以及國際社會提供解釋。國際原子能機構也將在福島設立永久監測站,長期對核廢水排放進行審查和監測。

而核廢水開始排放的具體日期仍有待日本國家核監管機構的正式批准,最早或在本週作出決定。

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引發的毀滅性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洩漏,因此而產生的放射性廢水,經過處理後全部儲存在約 1,000 個儲水罐中,總量接近 137 萬噸,為避免意外洩漏,必須排放掉,同時為核電站的退役騰出空間。

核廢水經 ALPS 處理,能去除除放射性元素氚以外的 62 種放射性核素。日本政府於 2021 年 4 月宣布排海計劃,決定預先將廢水里氚的濃度稀釋到每升 1500 貝克勒爾,低於日本國家標準(每升水中氚活度 6 萬貝克勒爾)的四十分之一,然後通過海底隧道排放至距離核電站約 1 公里的近海,預計排放這些核廢水將需要 30 到 40 年的時間。

《科學美國人》2014 年刊發的一篇文章指出,盡管氚元素難以穿透人體皮膚,但攝入該元素會增加患癌癥的風險。

出於安全考慮和政治原因,韓國、中共,以及一些太平洋島國都反對這項排放計劃。但日本政府堅持認為,排放是安全和負責任的行為。

包括日本本國的漁業組織也擔心,即使他們的漁獲沒有受到污染,他們的聲譽也會受到損害。當地水務、海灘企業以及旅遊機構等其他組織也對此表示擔憂。

據《韓聯社》報導,韓國政府和執政黨國民力量黨 3 日表示,即使 IAEA 稱福島核污水安全,韓政府也不會為福島水產品進口禁令設期限,將持續實施至民眾放心為止。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於 4 日召開記者會,就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闡述中方立場,指出國際原子能機構評估報告不能成為日排海「通行證」。

中方認為,從職能授權上來說,機構是促進安全、可靠、和平利用核技術的國際機構,不是評估核污染水對海洋環境和生物健康長遠影響的合適機構。

與此同時,中方也聲稱日方限制機構工作組授權,不接受評估其他處置方案。機構報告證明不了日方排海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免除不了日方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

中方敦促日方,必須全面配合 IAEA 主導的長期監測國際機制和後續審查評估任務,持續開展 ALPS 長期可靠性監測、核污染水源項和環境監測、放射性環境影響評估,及時透明向鄰國等利益攸關國家公布可信數據信息並接受監督質詢,在長期監測機制未建立之前,不得啟動排海;一旦發現核污染水排放數據異常或控制系統失效,必須立即停止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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